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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各种制度5篇

小新秘书网 发表于2023-08-04 18:2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党建工作各种制度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各种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工作各种制度5篇

党建工作各种制度篇1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各项决定,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指示的工作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办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做好局机关和局属部门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四)研究决定机关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六)对其他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二、党组工作原则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快速发展。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进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决维护集中统一。

(八)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一)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组织发展工作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并实行票决制;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问题,实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以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以上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涉及到与党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的事宜,本人应当自觉回避。

2、党组会一般每个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或临时组织召开,具体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

3、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会议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会议的集体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决定的事项,事后要迅速向局党组会议报告。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对已经决定的问题,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会议交办的事项。

4、党组会讨论通过事项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个人必须执行党组决定,自觉维护党组内部的团结。党组成员如对党组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组会议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5、党组成员代表党组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事先须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将其主要精神向党组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未经过讨论通过的文章、讲话,仅作为个人意见。

6、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除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均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也要在会前提出,会后由党组书记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二)会务工作

党组会议由综合股负责。根据会议召集(主持)人的要求,通知出(列)席会议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的收集、归档,根据需要拟写会议纪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四、党组行文制度

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涉及全办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由党组书记签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该方面工作的党组成员审核,党组书记签发。

五、党组成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组针对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重要方针、政策、意见在贯彻执行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针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2篇调研报告,并转化为工作成果。

六、督促检查制度

(一)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由相关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股室进行检查督促,具体承办的党组成员和股室应及时向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二)对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党组责成相关党组成员亲自组织、领导和督促对事件的处理。

(三)党组重要工作部署是否纳入目标管理。

七、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

(一)纪检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领导下,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和属行政执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组织协调。在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与时俱进,以创新精神开展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

5、坚持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做廉洁自律和懂法守法的表率。

(二)党组支持纪检组工作

党组领导并支持纪检工作的积极开展,研究解决纪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纪检人员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作用,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八、本制度由综合股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建工作各种制度篇2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各项决定,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指示的工作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办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做好局机关和局属部门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四)研究决定机关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六)对其他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二、党组工作原则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快速发展。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进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决维护集中统一。

(八)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一)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组织发展工作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并实行票决制;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问题,实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以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以上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涉及到与党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的事宜,本人应当自觉回避。

2、党组会一般每个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或临时组织召开,具体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

3、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会议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会议的集体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决定的事项,事后要迅速向局党组会议报告。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对已经决定的问题,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会议交办的事项。

4、党组会讨论通过事项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个人必须执行党组决定,自觉维护党组内部的团结。党组成员如对党组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组会议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组会议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5、党组成员代表党组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事先须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或将其主要精神向党组汇报,并征得原则同意。未经过讨论通过的文章、讲话,仅作为个人意见。

6、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除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均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7、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也要在会前提出,会后由党组书记或指定专人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二)会务工作

党组会议由综合股负责。根据会议召集(主持)人的要求,通知出(列)席会议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资料的收集、归档,根据需要拟写会议纪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四、党组行文制度

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涉及全办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由党组书记签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该方面工作的党组成员审核,党组书记签发。

五、党组成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组针对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重要方针、政策、意见在贯彻执行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针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党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2篇调研报告,并转化为工作成果。

六、督促检查制度

(一)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由相关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也可责成有关股室进行检查督促,具体承办的党组成员和股室应及时向党组报告执行情况。

(二)对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党组责成相关党组成员亲自组织、领导和督促对事件的处理。

(三)党组重要工作部署是否纳入目标管理。

七、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双重领导下开展。

(一)纪检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纪检工作在区纪委和党组的领导下,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和属行政执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组织协调。在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与时俱进,以创新精神开展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

5、坚持廉洁从政,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做廉洁自律和懂法守法的表率。

(二)党组支持纪检组工作

党组领导并支持纪检工作的积极开展,研究解决纪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纪检人员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作用,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八、本制度由综合股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建工作各种制度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关于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机关公信力、执行力,提高党总支、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为增强党务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

二、公开内容

1、党务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包联工作和结对帮扶对象、信访接待安排;

(2)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年度完成情况;

(4)阶段性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

(5)重大事项决策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

(6)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及整改情况;

(7)党员发展管理、民主评议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8)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安排情况;

(9)党组织选举和干部推荐、考察、任免情况;

(10)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

(11)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

(12)党员网格化管理、评星挂牌管理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

(1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

(14)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1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情况;

(16)不涉及保密内容的“三重一大”事项;

(17)党组织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政务公开内容

(1)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2)服务指南、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3)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

(4)政府采购和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及招投标情况;

(5)人事任免、职称晋升、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资调整情况;

(6)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公开形式

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服务程序、公开栏张贴以及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四、公开要求

(1)党政综合办公室和党支部、各部门负责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凡是需要公开的党务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要及时公开,确保不遗漏、不延期。

(2)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党政综合办公室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党建工作各种制度篇4

一、学习档案管理原则

1、强化学习档案意识。凡是反映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的一切有效资料和文字记录都属于本学习档案应留存的历史资料。

2、要具备学习档案敏感性。应主动跟踪理论中心组各类学习档案的生成过程,主动向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索要相应资料。

3、理论中心组成员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相关档案工作人员认定相关档案资料。

4、要保证理论中心组学习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主动收集、整理、认定并归档。

二、档案收存范围

1、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2、理论中心组学习考勤统计

3、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

4、理论中心组学习总结

5、理论中心组研讨发言、学习心得、调研报告

6、理论中心组相关领导批示

党建工作各种制度篇5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要求,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书记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要请假,必要时可吸收股室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区委要求学习的各项专题内容,同时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三、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采取自学、集中辅导、学习研讨、外出考察、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用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结合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撰写读书心得、体会文章,提高学习质量。每个成员每年应写出1-2篇有一定深度和水平的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

五、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加强检查督促各成员的学习情况。

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组织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完成工作的实际能力。

七、本制度由综合股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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