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出入厂区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员工出入厂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单位员工一律凭胸卡或上岗证进厂。外来人员 (施工、培训、实习、车间内临时工、参观人员等)凭临时入厂证或持有效证件到门卫管理部门办理入厂手续后,方准入厂。
第二条
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准进入操作岗位。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教育手续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或施工区域。
第三条
进厂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严禁随便进入打开的设备、容器、地沟及下水井,以防中毒或窒息。
第四条
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严禁穿带钉鞋、化纤面料等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区。
第五条
连续生产的岗位,在岗操作人员因事需离开岗位时,必须经生产主管同意并安排有资格的人代岗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三纪” (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管理。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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