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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 的文献收集与整理 一、
李明强 金俊宏 李春根. 从基层政府与公民间关系看群体性事件诱因[J] . 珠海市行政学报, 2011, (4):
30-34.
1. 文章主要观点(摘要):
近年来, 群体性事件频发, 既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了 重要的影响。
紧张的基层政府与公民间关
系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的重要诱因。
为了有效应对群体性事件, 应建立健全群
众利益诉求渠道, 及时公布真实信息、 加强干群沟通, 把公平正义放在首位,
形成平衡发展理念。
2. 文章逻辑框架:
一、 群体性事件
二、 基层政府与公民关系
三、 群体性事件诱因分析
(一)
表象诱因
(二)
根本诱因
四、 群体性事件应对的策略分析
(一)
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渠道, 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二)
及时公布真实信息, 加强干群沟通
(三)
把公平正义放在首位, 形成平衡发展理念 3. 自我评价:
本文对群体性事件给出了 作者的定义, 列举了 几种形式, 深入分
析了基层政府与群众的关系, 这对于分析群体性事件的表象与深层诱因至关
重要。
然后对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从内外两层做出了分析, 更深层次的从
基层政府与公民间关系的角度对群体性事件的诱因进行了 分析, 并在此基础
上提出了 应对策略。
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联系实际事件并且引用外国的先进
思想, 这对于理解与接受这篇文章很有帮助。
二、
汪大海 何立军 玛尔哈巴· 肖开提. 复杂社会网络: 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研究的新视角[J] .
中国行政管理, 2012,(6)
: 71-75.
1. 文章主要观点(摘要):
本文将复杂社会网络的理论及研究方法引入群体性事
件生成机理的研究。
通过研究发现,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复杂性社会问题,
在事件的生成演化过程中, 存在着复杂的人群网络结构, 并且在内外因的共
同作用下发生着潜移默化或明显的关系与结构的双重变化, 由简单随机网络
逐渐演化成一个存在明显社团结构的非随机复杂网络, 导致事件发生后难以
得到有效控制。
2.
文章逻辑框架:
一、 现有研究视角分析
二、 复杂社会网络研究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理论可行性
三、 运用复杂社会网络研究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技术路线
( 一) 社团结构: 分析群体性事件人群社会网络结构的切入点
( 二) 网络演化动力: 分析事件生成演化过程的核心问题和切入点
四、 简短结论 3.
自我评价:
本文在梳理前人研究基础上, 基于对复杂社会网络理论及研究方
法在国内外复杂社会问题研究领域的既有应用情况, 系统论述了 基于复杂社
会网络理论与方法研究群体性事件生成机理的可行性与深入分析影响事件生
成演化过程的切入点和核心问题。
通过分析, 使我们认为: 一般性的群体性
事件都存在复杂的人群社会网络结构, 并在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着潜移
默化或明显的关系与结构的双化由简单随机网络逐渐演化成一个复杂的非随
机网络; 地方同时也提出了 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措施, 就是政府在增强社
会风险防范和基于瓦解复杂人群社会网络结构及其演化的应急管理能力的治
理举措之外, 真正“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切实做到“以民为本”, 有
效解决群众反映最直接、 最突出、 最重要的利益诉求问题, 方为应对群体性
事件的根本。
三、
缪世岭.
基于群际情绪的群体事件羊群行为研究 [J] .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1, (6)
: 77-80 1.
文章主要观点(摘要):
本文从瓮安事件谈起,通过引入群际情绪这一中介变
量来分析非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群体事件中群体的羊群行为,揭示了 情绪主导
下的羊群行为形成的机制、 引致的行为效应模式及演变路径,对群体羊群行
为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2.
文章逻辑框架:
一、 引言
二、 源于群际情绪理论的思考
三、 案例研究:贵州瓮安事件简析
四、 一种新的解释框架构建
(一)群体事件中羊群行为的概念
(二)群际情绪作用下群体羊群行为形成机理
1、 群际情绪的形成:强势群体的结构作用效应
2、 群际情绪的诱发:弱势群体羊群行为回击效应
五、 群体事件中群体羊群行为的效应
(一)群体事件中羊群行为效应及演变
第一,良性互动关系模式。
第二,温和互动关系模式。
第三,中性互动关系模式。
第四,恶性互动关系模式。
六、 结语 3.
自我评价: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中,非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使得
事件扩大,而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基础就是群际情绪的存在与激发。
本文
基于群际情绪对群体事件中的羊群行为分析发现,社会公平感程度和群际情
绪记忆的强度是影响群体事件羊群行为效应的主要因素。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
分析, 得出解决的基本措施, 应对群体性事件中羊群行为的策略主要从消除
群体内心的不公正感及疏导群际情绪的角度入手,及时解决事关社会公平公
正、 影响弱势群体情绪强度的社会问题,将社会不稳的因素扼杀在源头,实现经
济社会的健康、 有序发展。
四、
赵 莉 孙 豪.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模式及舆论引导策略
[J]. 黑龙江史志, 201 2, (16)
: 57-58.
1.
文章主要观点(摘要):
近年来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
社会经济矛盾在转型
时期的集中涌现, 加之现实社会利益表达机制的迟钝, 个体转而通过网络平
台来传达自 我的利益诉求, 这便给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提供了 温床。
一些
现实中出现的公共事务或议题, 在网络中得到及时反映和高度关注,经过网
络媒体、 网民以及传统媒体等力量的聚焦与放大, 极有可能打破网络与现实
之间的界限, 转化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破坏性的现实性群体事件, 可能会对
社会秩序产生消极的影响, 因此, 如何正确认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模式
及发展规律, 及时妥当地疏导网络舆论, 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重要课
题。
2.
文章逻辑框架:
一、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要素
1. 导火索:
舆论热点事件
2. 凝结核:
共同目标和利益
3. 传播与动员节点
4. 集体效能感
二、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策略
1. 建立网络舆情观测与反应机制
第一, 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 做好网上情报信息挖掘工作。
第二, 出现“危机事件” 时, 政府部门应快速做出反应, 掌握话语主动权。
2. 主流公共媒体应及时客观报道, 承担意见领袖角色
3. 完善网络立法, 建立良好的网络生态秩序 3. 自我评价:
本篇文章思路清晰, 叙述简单易懂。
第一、 开篇点题说出如何正
确认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模式及发展规律, 及时妥当地疏导网络舆论,
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重要课题。
第二、 直接点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
因, 这个里面除有自己的直接论证, 而且运用了引用论证, 引用班杜拉的自
我效能感理论。
第三、 提出政策。
最后总结认为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引导必
须具备系统性、 前瞻性和时效性, 要从理念、 法律、 制度、 管理、 技术多个
层面入手, 通过政府与网民的互动, 走向一种顺应与管理的平衡。
五、
张 荆 红.
社会边缘人:
价值主导型群体事件的积极参与者—
基于 SS 事件的分析[J].
学 习 与 探 索, 2011, (2)
: 88-9 1.
文章主要观点( 摘要):
以 SS 事件为例, 从价值主导型群体事件中积
极参与者的社会特征及其力量的展示过程中可以得出初步结论: 当前, 中
国价值主导型群体事件的积极参与者具有社会边缘人特征。
社会边缘人的
力量展示过程如下: 以社会性纽带为组织后盾; 通过有效动员向民众借力;
寻求政治机会, 使地方政府居于强者弱势地位; 引领聚集者挑战地方政府
权威。
社会边缘人是中国价值主导型群体事件的积极参与者; 其参与行动可
解释为以工具性为主, 情感性为辅; 其动员能力强, 组织化程度低, 但其惊
人的力量难以持久。
2.
文章逻辑框架:
一、 问题与背景
二、 社会边缘人: 价值主导型群体事件的积极参与者 ( 一) 积极参与者的概况
( 二) 积极参与者的社会特征与行动分析
三、 积极参与者如何展示力量
( 一) 社会性纽带: 积极参与者的组织后盾 ( 二) 有效动员: 积极参与者的借力行动 ( 三) 寻求政治机会: 弱者如何居于强势地位
( 四) 力量展示: 聚集、 对峙与暴力四、 初步结论
第一, 社会边缘人: 积极参与者的社会形象。
第二, 工具性为主, 情感性为辅: 对积极参与者的行为解释。
第三, 动员能力强, 但组织化程度低: 边缘人的力量及其局限。
3.
自我评价:
本文以 SS 事件为例, 以真实案例引出作者的阐述, 从价值主
导型群体事件中积极参与者的社会特征及其力量的展示过程中可以得出初
步结论:当前, 中国价值主导型群体事件的积极参与者具有社会边缘人特征。
然后对社会边缘人的概况、 特征以及行动做出了介绍, 然后对边缘人如何展
示他的力量做出了深入分析, 最后的总结告诉我们, 给出了社会边缘人的综
合概括。
本文描述层层递进, 调理清晰, 让我们清楚的明白了社会边缘人的
现状与作用。
六、
总结归纳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 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 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 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
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 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 或表达诉求和主张, 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 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 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更是涉及方方面面。
既有一般性问题, 也有特殊性问题; 既有经济领域问题, 也有社会领域问题; 既有历史累积的问题, 也有现实中新产生的问题; 既有国内因素, 也有国际影响。
这些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 相互影响、 相互作用, 进一步增加了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 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
从性质上来说, 当前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绝大多数都是对权利和权益的诉求, 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是由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产生的, 并不是要推翻国家政权和现行社会制度。
群体性第表现方式为:
表达方式双向化, 维权方式网络化。
双向化是指群体性事件的利益表法呈现理性和暴力性并行的趋势。
随着信息爆炸时代的来临, 网络的规模和应用范围越来越大, “上访不如上网” 正成为一些人的共识, 网上表达利益诉求十分普遍。
网上热议炒作、 网上策动联动、 往下聚集行动。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对策也很多, 得针对具体事件具体处理。
但是一些根本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是是是要关注和解决的。
要做到“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我认为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对策有:
一、 建立主动排查机制, 开展全面危机管理。
二、 完善相关责任机制, 凸显法制作用。
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畅通利益诉求渠道, 强化政治认同。
总之, 对于群体性事件, 政府在参与机制供给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防止参与机制的形成脱离现实和民众, 并要提高其可操作性, 以保证其运行实效。民众对涉及其直接利益相关事件的有序的、 积极的参与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其才智, 调动其主动性、 积极性和创造性, 增强其责任意识; 另一方面, 可以减少政府运行成本, 增强民众对当地政府的合法认同。
如此一来, 通过体制内的接纳、融合和互动, 非制度化的群体性事件自然也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