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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嫁娶习俗-山东与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汇编(完整)

小新秘书网 发表于2022-09-10 19:3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丧嫁娶习俗-山东与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汇编(完整),供大家参考。

婚丧嫁娶习俗-山东与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汇编(完整)

 

 婚丧嫁娶习俗- - 山东与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汇编

 婚丧嫁娶习俗- - 山东

 “善悪”的行迹,四十九天后移送阴曹法院经四审,每十日为一旬,调审一次:一审,(头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审,(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审,(三旬,第七十九天)韩氏判官;四审,(四旬,八十九天)杨氏判官;再过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烧百天(叫做短百天,长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烧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烧三周年拜,转轮明王后、决定如何投生,转入来世。

  篇三:鲁西北农村的婚丧风俗 关于鲁西北地区农村婚丧嫁娶的风俗记录窦云德 20**级齐鲁医学班20**00232025 摘要我的家乡在禹城市,位于山东省的西北部、徒骇河中游地区。虽然是在自己从小长起来的地方,但是我对于这些风俗还是止步于片段化、片面化的认识,在此就把我主观认识下的鲁西北地区的婚丧风俗做一个尽可能客观的呈现。

 1.嫁娶结婚是一个家庭以及个人生命中的头等大事,主要包括媒人说媒、见小面、见大面、送聘礼、迎娶、回门等过程。小时候结婚的大多是媒人拉线,现在很少见,除非是大龄青年、改嫁等特殊情况,媒人已经褪去了过去的职业化。双方见了照片感觉还不错的,便要见小面,即男女双方选个地方见面,做更进一步的了解。见大面就显得正式得多,男方一般要带礼品到男方去见过女方家长,并作深入的了解。双方都满意就进入了下一个环节,定日子结婚。送聘礼以前主要是送烟酒礼品,现在主要是钱,数额也因双方的家庭情况有很大不同。结婚的前几天会有庄乡邻居来帮忙打理准备,有一个管事的总管负责调度。结婚之前新郎还要行“谢礼”,要到与自己关系较近的同村长辈或亲戚那里去行礼,希望对即将组成的新家庭多些照顾,以前是要磕头的,现在就是见面说说话而已,已经大大简化了。结婚那天,新郎要去“迎婚”,迎婚要准备给早晨给新娘化妆准备的人红包,返程的路上会有撒钱的,有同喜

 之意。不待车接近新郎家的门口,鞭炮、礼炮响作一团。接着便是新郎与新娘走进家门,我没见过所谓的踏火盆,一般是新郎把新娘抱进去。接着就是拜堂等程序,最后送入洞房。就在前几个月表哥结婚,我算是比较完整的经历了一次婚礼的过程,发现与小时候的已经大不一样,小时候主要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现在很大程度上结合了西方教堂婚礼的模式,其间还有与观众的互动等,大大增加了趣味性。中午的宴席上,新郎新娘要敬酒,以示对长辈的尊重。我认为最具有地方特色的便是“听房”了,以前男女双方在新婚当晚之前不会有太多的交流,到了晚上会发生在旁人看来很有意思的事。与新郎一块长大的哥们就会在洞房的房后悄悄偷听屋内的动静,一些笑话变成了关于这个人一辈子的谈资。婚后两三天之后,新娘要“回门”,便是回娘家看望父母,以慰思家之情,顺便报告新郎以及新郎家人的情况。

 2.丧葬若是人家有人去世,在晚上去世的话死者的儿子要“叫魂”,我对此也不很了解,只是在寒冷的冬夜里听到过。然后会趁死者的身体还没有僵硬给其擦拭身体,并穿上寿衣。丧期一般为三天、五天或七天,这取决于当时的气候与死者家属的意思,一般在埋葬的前一天去县城火花尸体。年轻人或小孩子死亡的话就不会火化尸体。在入葬的那天,死者的亲戚友人会来“吊丧”。届时,死者的门口会挂一鼓,友人一到便会击鼓示意,在行礼的桌子两边吊孝的子女便开始哭有点假的意思。这天还会上庙,现在的村里的庙宇差不多在破四旧的时候都被破坏了,只是到原来庙的位置去祭拜。一般在中午一点左右下葬,前面十几个村里的年轻人抬着棺材,后面便是哭丧的队伍,在去往前几天已经挖好的坟坑的路上,还会有关系比较近的友人行礼,这有一套复杂的动作流程,按照关系不同而不同。发丧的队伍就会不时停下来向周围帮助死者家人发丧的人叩头致谢。在棺椁下葬后,众人往坟坑里面填土时,发丧的队伍便围着坟转圈,原意是阻挠众人埋葬自己的亲人,一般男丁是顺时针转,女人们便逆时针转。待填土填到与周围地面相平时,便停止填土了。亲友们献的花圈便被插到坟上。在入土后的第七天、第十四天等,死者家属会陆续到死者的份上去祭拜,因为迷

 信认为亡人的死者在死后三十五天的时间里一直不会去往阴间,之后便会把坟填成土堆的样子。之后的清明节、过年、祭日等日子亲人还会到坟上祭祀,清理坟头。

 3.观众所谓的红白事,也就是婚丧的过程对于当事人是一种仪式,但对于旁观者这就更倾向于是一种“表演”,总少不了观众,观众是有女人、孩子、“不太入世”的男人构成的。女人没有参于其中的权利(除了当事人),孩子就不用解释了,所谓的不入世的男人便是在村子里没有什么威信,没有多大话语权的,参加主持仪式的都是在村子里相对有头有脸的人。仪式更像是一个放大镜,给了其他人一个机会去深入了解这家人以及这家人与其他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变化。眼睛犀利的女人们总是可以在细微的地方发现很多微妙的东西。观众也是怀有不同的心态。大多数是看热闹的,所闻所看只是会变成饭后的谈资,像是某某人在什么仪式上不懂什么规矩、出了什么丑。不排除有些与当事人家庭有过节的人去仪式上“闹事”,以扩大影响或是达到使对方难堪的目的。这就导致仪式上总有那么几个人需要特殊注意“维稳”。

 4.变化一些变化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触角深入到了“对时代变化反应相对迟钝”的农村,很浅显的变化想必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男方向女方家里送的聘礼也从“万里挑一”升到了“十不开箱”,下葬路上也有最初的人力抬扛棺材变成了机动车拉运,由此还兴起了一些专门从事这些生意的“白事大全”,方圆七八个村大概就有一家这样的店铺,经营范围从寿衣、棺材到运棺车、火花车,应有尽有;嫁娶方面,以前只是在城市才有的婚庆公司也渗透到了农村,这就减少了婚丧对于“乡情”的依赖,听说过有些人在村里的人缘很差,家里死人后没有来帮忙抬棺材,后来不得不挨家挨户磕头去请人帮忙。换做现在,找一个婚庆或是丧葬公司就可以托办了。平时村里的人们人们为了生计各自奔波,留在村里的也只是老小。除了红白事,基本上没有什么公共性的活动,只有到了过年,村里的人才能见上一面。但是我经常从长辈家人那里听来的消息是:近年来,“乡风”坏了。我所理解的意思是,一方面村里人对于老一辈留下来的习惯的不遵守,认为这些东西过于陈旧了,脱离了时代的潮流,甚至于出现了一些违背旧伦理的事;另一方面是人们对于老人以及老人观点的尊重程度不够,变得势利了,表现便是,在某项仪式中,最具有话语权的也许不是年纪、辈

 分最大的人,而是村长或是村里最富有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德高望重”些许贬值了。从我能够追忆到的最早的时间里,村里的红白喜事便是有一位辈分最大的男子主持,现在他的年纪太大了,下面的人没有很好的继承下他的一套完整的仪式规则,虽然后来村里自发成立了“红白事委员会”,但在某些事具体仪式细节上便出现了几个人商量办的现象,“差不多就行”的态度就慢慢“坏”了所谓的乡风。

 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

 西关小学关于教职工婚丧嫁娶礼请的暂行规定为了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提倡艰苦朴素,厉行节约。同时,也为了更好的维护同志间的感情,简化人情礼节,树立文明风尚,使同志感情和工作两不误,经全体教师广泛研究讨论,,特拟制本规定,希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婚嫁本校在职教职工本人结婚、儿女结婚可邀请本单位教师参加,并可委托工会办理某些事项,但邀请客人时,本人要尽量亲自出面。

 二、丧事及突发事件 1、本校退休教职工去世,由学校工会成立专门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料理后事。

 2、在职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家在本地的,由工会负责代表中心前去吊唁;家在外地的,由中心工会委托本人代献花圈或挽幛;教职工亲生父母去世,工会协助通知本单位教师,但礼节上应亲自告知;教职工的公婆、岳父母去世,工会不负责通知本单位教师,个人关系密切的,自行处理,自愿参加。

 3、突发事件由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商议处理。

 三、其他事宜儿女升学、满月、生日,乔迁及亲属过寿等事宜,原则上不准宴请教职工参加,个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选择性邀请,自愿参加。

 四、本校教职工、教职工配偶、双方父母生病住院时可由工会组织代表前去探望(购买鲜花果篮);教职工子女生病住院时,,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自愿参加,单位工会不再组织探望,(如住院时间较长、病情严重的工会将酌情处理)五、各种宴请规模不得超过 10 桌酒席。

 六、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注:教职工婚丧嫁娶礼请事宜,要求本人先通知工会委员,若不告知,勿责!20**年 4 月

 篇二:婚丧嫁娶礼请暂行规定 骆驼城镇中心小学关于教职工婚丧嫁娶礼请的暂行规定为了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提倡艰苦朴素,厉行节约。同时,也为了更好的维护同志间的感情,简化人情礼节,树立文明风尚,使同志感情和工作两不误,经全体教师广泛研究讨论,,特拟制本规定,希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婚嫁本校在职教职工本人结婚、儿女结婚可邀请本单位教师参加,并可委托工会办理某些事项,但邀请客人时,本人要尽量亲自出面。

 二、丧事及突发事件 1、本校退休教职工去世,由学校工会成立专门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料理后事。

 2、在职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家在本地的,由工会负责代表中心前去吊唁;家在外地的,由中心工会委托本人代献花圈或挽幛;教职工亲生父母去世,工会协助通知本单位教师,但礼节上应亲自告知;教职工的公婆、岳父母去世,工会不负责通知本单位教师,个人关系密切的,自行处理,自愿参加。

 3、突发事件由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商议处理。

 三、其他事宜儿女升学、满月、生日,乔迁及亲属过寿等事宜,原则上不准宴请教职工参加,个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选择性邀请,自愿参加。

 四、本校教职工、教职工配偶、双方父母生病住院时可由工会组织代表前去探望(购买鲜花果篮);教职工子女生病住院时,,视个人关系密切程度,自愿参加,单位工会不再组织探望,(如住院时间较长、病情严重的工会将酌情处理)五、各种宴请规模不得超过 10 桌酒席。

 六、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注:教职工婚丧嫁娶礼请事宜,要求本人先通知学校工会委员会,若不告知,勿责!20**年 4 月

 篇三:关于婚丧嫁娶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 关于婚丧嫁娶有关事宜的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府谷县《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我院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严明婚丧嫁娶事宜申报、审批和公示等制度,结合我院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

 1、科主任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科室每个职工,未传达到,职工不知情违反规定者,免去该科室主任职务。

 2、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婚丧嫁娶有关规定停薪停职;临时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相关手续违反规定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违规参与婚丧嫁娶者国家工作人员停薪停职,临时聘用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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