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上讲话1,供大家参考。
在全县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1
在全县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
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
刘海锋
2012 年 5 月 25 日
同志们:
今天, 县纪委召集全县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在这里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一种具体措施, 其目的是为了 你们在走上新的领导岗位后, 能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牢记“两个务必” ,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自觉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做到立党为公, 廉洁奉公, 勤政为民。
任职廉政谈话是党内一项十分重要的监督制度。
本着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 按照主动监督、 关口前移的原则, 通过沟通交流的形式, 交换意见, 分析问题, 提出希望, 督促大家廉洁从政。
在座的各位都是在这次提拔或重用的科级干部, 大家在政治上有了 重要进步, 这既是组织培养的结果, 也与个人的努力分不开。
在此, 我对大家表示衷心的祝贺!
同时, 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职位的升迁、 岗位的变化, 对大家廉洁从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根据县委的安排, 受关书记的委托, 今天由我在这里为大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下面,我着重就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正确行使权力, 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 结 1合近年来的所思所想, 和大家沟通一些思想, 交流一些看法, 提出一些希望。
一、 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大家站在领导干部的位臵上, 手中都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力, 同时肩负较重的担子和承担了较大的责任, 组织和人民群众对你们寄予了 厚望。
要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 首先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保持对权力清醒的认识, 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 做到秉公用权, 为民用权。
第一, 要认清权力的本源, 处理好“为谁掌权” 的问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
权为民所赋, 权为民所用。
这是对权力本源的最好诠释。
我国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领导干部不论从事什么工作、 担任什么职务, 手中所拥有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 都是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的。
应该看到, 当前, 干部队伍中存在一些对权力的错误认识, 有的认为权力是个人“奋斗” 得来的, 把走上领导岗位当成个人荣耀, 淡忘了 组织的关心和培养, 不能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主动为社会尽义务、 尽责任, 而是更多地考虑个人利益, 计较个人得失, 甚至将权力当成个人谋利的工具; 有的认为权力是领导给予的, 是某个领导提拔的结果, 把对组织负责变成了对个别领导负责,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了 为个别领导服务, “不怕群众不满意, 就怕领导不乐意” , 热衷于哗众取宠、 沽名钓誉的形式主义。
这些认识都是极其错误的, 也是非常危险的。
俗话说, “知屋漏者在宇下, 知政失者在草野。
” 最了 解 2 政府的是群众, 最有资格评价政府的也是群众。
我们要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 高兴不高兴、 答应不答应” 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 , 做到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 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争取群众的信任、 理解和支持。
希望你们在行使权力时, 牢记宗旨, 求真务实, 秉公履职, 切实为群众办好事、 办实事, 在为民服务上建功立业。
第二, 认清权力的本质, 处理好“为谁服务” 的问题。
“权力” 从本质上讲, 是一种“责任” , 行使权力就是履行责任。
权力来自于人民, 植根于人民, 更要服务于人民。
我们党的宗旨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手段, 还是把它当作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这关系到对权力本质的认识问题, 也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权力观正确与否的分水岭。
如果在行使权力时不能认清权力的本质, 不能正确处理好“为谁服务” 的问题, 就会导致权力“错位” 现象。
如有的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 把权力当儿戏, 对待工作马虎了 事, 敷衍塞责, 不关心群众疾苦。
在我县近年来查处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 有的事故发生原因固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 但与一些干部履职责任心不强、 工作不细致、 失职渎职有关。
甚至还有少数人由于私心太强, 把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以致走向以权谋私、 贪污腐化的道路。
如去年市、 县纪委查处的原赤山镇党委书记刘某案件, 刘不仅在煤炭领域入股、 而且在土地出让、 工程建设领域中谋取私利, 最后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这值得我们每个领导干部从中 3 汲取教训。
因此, 我们一定要牢记“官位” 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 “权” 是为人民服务的手段, 要以如临深渊、 如履薄冰之心看待自己的权力, 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 以实际行动践行“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的庄严承诺。
第三, 认清权力的双重性, 处理好“怎样用权” 的问题。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 可以为人民谋利益, 也可以为个人谋私利; 权力可以造就人, 也可以毁灭人。
领导干部如果权力用好了, 不仅可以造福一方, 而且可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如果权力观发生偏离, 以权谋私, 则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领导干部个人也有可能走向腐败堕落。
怎样为民用好权呢? 我觉得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要正确处理好“公” 与“私” 的关系, 做到为民用权。
要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 始终把实现好、 维护好、 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摆正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 真正在思想上、 行动上、 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用权为民, 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间, 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 办好事。
二要正确处理“权” 与“责” 关系, 做到慎重用权。
权力就是责任, 权力越大, 责任就越大,没有权力, 责任就无法落实, 没有责任, 权力就不可能得到正确运用。
要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始终把行使权力的过程作为履行责任的过程, 科学规范地行使权力, 严肃负责地承担责任, 自觉地为民尽责、 为国竭力、 为党分忧。
三要正确处理好“得” 与“失”的关系, 做到秉公用权。
领导干部 4 应把事业作为毕生追求的目标, 在处理得与失的问题上, 始终保持一个平常心态, 不为私欲所惑, 不为名利所累, 做到苦累面前多思得, 职务面前多思责, 倍加珍惜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 倍加珍惜个人的工作岗位, 倍加珍惜自身的形象和声誉, 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做好工作上, 以实际行动体现自身价值。
二、 要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 重要讲话中提出, 当前领导干部面临着“四个考验” 和“四个危险” 。
这是因为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有权力, 往往成为一些人重点关注的对象和“攻关” 的目标, 手中的权力越大, 面临的诱惑和考验也就越大。
领导干部只有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
根弦, 在各种腐蚀和诱惑面前, 善于把握自己, 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贫、 抗得住诱惑、 守得住本色, 切实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 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2010 年 1 月 18 日, 中央颁发的《廉政准则》 , 提出“8 个禁止、 52 条不准” 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基本涵盖了 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和社会生活中保持廉洁的主要方面, 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基本遵循, 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的主要标尺, 更是党员领导干部自我保护、 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
大家都要保持高度警惕, 坚持慎独、 慎微、 慎情、 慎友, 切实把《廉政准则》 各项规定转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做到自重、 自省、 自警、 自励, 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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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要慎独。
慎独, 是一种自我修养要求, 指的是独处时要谨慎, 特别是在独处一室、 无人监督的时候, 也能够严格要求、 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 不做有违道德和法律的事。
人生最大的“敌人” 是自己, 最难战胜的也是自己。
能不能“慎独” , 是检验一个人自制力和意志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志。
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在无人监督的时候, 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 抱着侥幸心理, 在自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做出了 “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的事。
一些行贿者在送钱送物时, 往往都会信誓旦旦地说“天知地知, 你知我知” , 但事实上, 行贿者送钱送物都有着个人目的, 一旦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或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时, 就会违背所谓的“誓言” , 将受贿人全部供出以求自保。
如我市 2007 年查处的法院系统少数法官受贿案件中, 某拍卖公司总经理王某的行贿手段较为隐蔽, 但在办案人员对其展开调查后, 为了 减轻处罚, 最大限度保护个人经济利益, 几天之内就全部供出了与法院系统少数领导干部之间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涉案的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朱某在反思自己犯错误的原因时说:
“因为在无人监督的时间放松了自我约束, 自以为收点钱无人知道, 就不自觉地腐化堕落了” 。
希望大家从中汲取教训, 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 切实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 八小时内外一个样、 有没有监督一个样, 做到不仁之事不做、 不义之财不取、 不正之风不沾、 不法之事不干。
第二, 要慎微。
俗话说, “小节不守, 大节难保” , “细 6 节决定成败, 祸患积于忽微” 。
这就是说, 廉洁自律要从小处做起。
现实生活中, 许多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也往往是从生活中的小事、 小节开始的。
我省原副省长胡长清, 给他送钱最多的叫李学华,开始就是从请他吃饭、 送土特产开始的, 相交日深, 防范日浅, 后来发展到一次受贿 30多万元。
用胡长清的话说, 后来他已经欲罢不能, 最后胡因受贿人民币 153 万元、 港币 75万元、 美金 3. 5 万元, 以及价值 140 多万元的手表、 钻戒等贵重物品, 被判处死刑。
浙江省定海区原副区长、 政协副主席黄雅琴, 就是从别人送给她一条价值不到千元的项链开始, 到最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 20 余万元。
希望大家无论在什么岗位、 从事什么工作, 都要时时刻刻、 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 认真做好每件小事、 管好每个小节, 见微知著、 防微杜渐、 洁身自好, 不以善小而不为, 不以恶小而为之, 切实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 不该拿的东西不拿、 不该去的地方不去、 不该办的事情不办, 把住每一个小节, 守住第一道防线。
第三, 要慎情。
领导干部也是正常人, 关爱家庭、 关爱亲人是人之常情, 但关爱什么、怎么关爱, 我们必须认真思考、 严肃对待。
从近年来我市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 不少领导干部因为没有正确对待亲情, 对配偶、 子女、 亲属要求不严, 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
亲友谋取私利, 最终毁掉了 前程。
如我市 2008 年查处的市规划局原局长黄某案中, 一些开发商, 为了让黄某在开发项目规划审批时帮助其获取更大利益, 通过购物、 送现金等途径, 经常走夫人路线, 黄某 7 对此听之任之, 不闻不问, 导致后来夫妻双双被“规” 。
再如, 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 清华大学的高材生, 他妻子是他清华大学的同班同学, 但李嘉廷不光自己不廉洁, 对配偶子女管理也不严, 放任妻子多次向人索贿, 最多的一次索贿达40 多万元, 两个孩子也利用李嘉廷的权势经商谋利。
案发后李嘉廷被判为死缓, 妻子在家中浴室自杀身亡, 两个孩子都受到了 严惩, 落得家破人亡的境地。
这些教训, 值得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警醒。
亲情再深也要理智对待, 而不能错位、 不能越界。
希望大家树立正确的亲情观, 既要讲亲情、 更要讲情理, 对家属严格要求, 防止为情所累、 为情所伤、 为情所误。
第四, 要慎友。
领导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 也有自己的生活圈子, 但如何对待社会交往, 我们必须认真把握。
作为领导干部, 我们要明白, 刻意接近你的人可能就是有所求的。
当前, 一些社会上不法商人, 为了把领导干部拉下水, 打着交朋友的幌子, 无孔不入、 无计不施。
所以, 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问题上应有审慎的态度、 严格的要求, 不能随便交友、 滥交友, 更不能把人际交往异化为酒肉关系、 交换关系和金钱关系。
一位不法企业主曾经透露说, 他们与领导干部交朋友也是一种投资, 有时可以一本万利, 其逐利之心昭然若揭。
由于交友不慎, 被人利用, 一些领导干部身不由己地陷入了某些不法商人的圈套, 为这些所谓的“朋友” 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如我市查处的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高某受贿案中, 一些开发商为获取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上关照, 在高 8 某读研究生、 外出旅游以及其女儿升大学时, 以朋友的名义送钱送物表示“资助” 。
高某则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帮助他们在项目开发时违规改变规划、 提高容积率。
希望大家慎重对待社会交往, 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 生活圈和朋友圈, 善交益友, 远离“小圈子” 、 “小兄弟” , 特别是对那些千方百计同你拉关系、 给你好处的人, 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 不为所动, 不为所用。
三、 要自觉接受监督
领导干部不仅要加强自律, 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而且要自觉接受他律, 把自己臵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
从前几年我市和我县查处案件来看, 众多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都是经历一番奋斗而成长起来的, 但他们在拥有一定权力后, 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就不能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 从而慢慢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可见, 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于公” 、 “于私” 都非常重要。
正是基于这一点, 我们才能深深地理解“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 这句看似平常话的“千钧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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