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体性事件【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群体事件频发 当前中国能避免社会大动荡吗 ——2009 年 2 月 9 日于建嵘在日本早稻田大学的演讲
于建嵘: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核心观点
当前中国发生了 一系列的社会群体事件, 其中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维权性群体事件和因社会心理失衡发生的社会泄愤事件对社会秩序产生了 一定的影响, 但这些群体事件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中国政治统治的统一性和社会管治的有效性, 中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
中国要有效地防范社会大动荡, 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社会改革, 以使“刚性稳定”转变成“韧性稳定”。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财富分配体制, 保障穷人的生存权利;改变目前的压力体制, 建立县级政治分权; 并通过司法改革, 树立国家的法制权威, 维护社会治安。
很高兴能到世界著名的日本早稻田大学进行学术交流。昨天我在学校的国际大会堂是对大众就信访问题进行演讲, 今天则是在现代中国研究所作小众讨论。
我要感谢毛里和子教授的邀请, 她是日本学界研究中国问题的领军人物, 我很荣幸得到她的邀请。
特别值得提到的是, 毛里教授曾在去年 9 月专程到我在北京远郊农村的住处, 同我讨论了这次演讲的主题及相关事项。
我还要感谢今天在座的各位教授和同学们, 特别是来自太平洋彼岸的美国伯克利大学的欧博文(Kevin J. O’Brien)
教授, 他是研究中国社会冲突的专家, 而菱田教授、 唐亮教授、 高木诚一郎教授、 南裕子教授, 都是日本研究中国问题的顶级专家。
完全可以相信,我们今天的讨论会产生积极的成果。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当前中国能避免社会大动荡吗? ”。
这是一个非常敏感而又争议很大的问题。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 有关中国会在 2009 年发生社会大动荡的说法很流行。
比如,美国的中国分析家伍凡先生就认为, 2008 年以来, 中国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 造成大批企业倒闭, 工人失业, 潮水般的农民工返乡, 以及全国范围的维权性群体事件等等因素将决定2009 年中国会出现全国大动荡。
伍凡先生的这种观点在海外很有代表性。
境外的一些主流媒体也多有这种报道, 比如 2009 年 2 月 1 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 刊登的“在危机打击下,猛烈的动荡将摇晃中国”一文称, “出口萎缩令中国上千万的人失去工作”, “引爆社会不稳定浪潮”, “银行破产、 失业以及社会动荡正在蔓延”。
在中国国内, 一些社会观察家也有相同的看法。
比如, 中国著名作家沙叶新在接受香港苹果日报采访时就认为, 近年内地社会矛盾冲突不断, 各地群体事件此起彼伏, “从农村失地农民、 城市拆迁户抗议, 到各地出租车司机集体罢驶, 现在又有教师集体罢课, 抗议规模越来越大, 波及面越来越广”。
因此, 沙先生“很担心, 而且有预感, 这些群体事件在来年将更成气候, 中国很可能会出现大动荡!
”
中国的执政者也把群体事件频发的 2009 年视为社会稳定的敏感时期。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就认为:
2009 年将是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的一年。
我国社会稳定形势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 刑事犯罪高发的基本状况不会变,而在当前形势下, 新的社会矛盾将不断产生, 原有的一些社会矛盾也可能随之凸显, 并呈现
出经济领域的新矛盾与老矛盾、 经济领域的矛盾与其他领域的矛盾相互影响、 相互作用的局面。
毫无疑问, 这些观点很大程度上正在影响着中国民众甚至世界对中国未来的担忧。
在关于 2009 年是一个高风险的年份中, 最常提到的一个理由是, 今年有好几个“政治上敏感”的纪念日, 有可能成为社会动荡的导火索。
因此, 不仅中国的领导人和普通民众, 就连一些国外人士也为中国捏把汗。
就是在我来这里演讲的前一个小时, 你们日本最有名的新闻记者、朝日新闻领导人之一的加滕千洋先生到宾馆采访我时, 他就表露出了对中国动荡的担心和疑虑。
我告诉他并请他转告日本的读者们, 要对中国有信心, 因为当前中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 而且只要执政者治理得当, 中国完全可以避免有可能发生的社会动荡。
下面, 我从三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我的第一个观点是, 当前中国发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冲突事件, 其中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维权活动和因社会心理失衡发生的社会泄愤事件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但这些事件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中国政治统治的统一性和社会管治的有效性, 中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
现在一讲到中国社会稳定问题, 就会提到每年发生的几万起群体性事件, 特别是 2008年发生的贵州的瓮安事件、 云南的孟连事件和湖南的吉首事件。
这当然是非常正确的。
我也多次说过, 群体性事件是观察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指标, 透过它我们可以觉察到社会的一些发展趋势和细微变化。
问题是, 我们如何认识这些事件。
最近, 我写了几篇分析这些事件的文章。
其中, 最准确阐述我观点的是在中国《财经》 杂志 2009 年年刊上发表的《突破管治困境》, 这篇文章还被译成英文在美国发表了。
在这些文章中, 我反复强调了目前中国群体性事件的不同性质和原因。
云南孟连事件是一起因农民维权而演变成警民冲突的暴力事件。
7 月 19 日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 500 多名胶农手持长刀、 铁棍、 锄头等工具与警察发生冲突, 41 名警察被打伤, 9辆警车被砸坏, 民警使用防暴枪致多名胶民受伤, 其中 2 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件的起因是由于胶农认为其土地权益受到了侵害, 在要求政府和侵权公司处置未果的情况下, 胶农奋起维权, 地方政府则动用警力镇压。
事实上, 近年来这类维权事件有所增加, 约占目前全国群体事件的 80%以上。
这些维权事件表明的是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 大都是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工人、 农民或市民的合法利益受损而引发的, 它是一种反应性的抗争行动。
而且,维权者一般都会以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作为其行为框架和底线, 都企求政府公平公正调处, 行为相对克制。
但是, 当土地等问题成为了焦点问题后, 由于争议的经济利益巨大, 侵权方不仅不会轻易让步, 反而常常动用黑恶势力对付维权者; 而地方政府和官员则往往站在强势的侵权者一方, 以“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为由, 动用警力对维权者进行打击而引发恶性暴力事件, 难免就会导致十分恶劣的社会后果。
与维权事件不同, 贵州瓮安事件则是一起典型的社会泄愤事件。
6 月 28 日至 29 日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 引发了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人打砸抢烧事件。
这种由民事纠纷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有十分明显的特征。
“社会泄愤事件”这个词是前年我应欧博文教授的邀请到美国伯克利分校演讲时杜撰出来的。当时还没有发生瓮安事件, 我在分析早几年发生的重庆万州事件、 安徽池州事件、 浙江瑞安事件、 四川大竹事件时, 感到它们有许多不同于维权事件的特点。
比如, 它因偶然事件引起, 一般都没有个人上访、 行政诉讼等过程, 突发性极强; 没有明确的组织者, 找不到磋商对象, 绝大多数参
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 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 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 以发泄为主; 在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中, 传播媒介有新特点, 通过手机短信、 网络等渠道传播信息、 动员民众, 利用民众盲目从众的群体心理散布谣言; 有对政府机关和其它设施进行打、 砸、 抢、 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显然, 这些特点是值得注意的, 有点类似西方社会学家讲的集群行为。
因此, 我杜撰了一个词“社会泄愤事件”。
这个词还给我带来了一些麻烦。
我在伯克利分校演讲的消息和录音在网上流传时, 有关部门就以“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在美发表演讲”为题给中国最高执政者写了一份报告, 有关人员批示后, 我的领导就找我谈话。他要我注意点, 不要讲中国老百姓对政府有“愤”, 因为我们是人民政府, 人民可能对政府有些意见, 但不会有“愤”。
既然没有“愤”, 也就不会有什么“泄愤事件”了。
瓮安事件发生后,这个词被主流媒体和学界接受了。前天贵州德江因政府不许老百姓舞龙而发生的围攻政府的事件, 就有媒体称为“社会泄愤事件”。
发生在 2008 年 9 月底的湖南湘西吉首事件则是因非法集资引起的社会骚乱事件。
这类事件的起因一般是经济纠纷, 利益受损一方因不满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而要求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 并最终演变为对政府机关、 无关商店和无关民用设施进行打、 砸、 抢、 烧的骚乱行为。
这类事件在目前经济增长减缓的背景下正以多种形式爆发, 它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维权事件与社会泄愤事件的双重特征。
11 月 17 日发生的甘肃陇南事件也经历了由维权到骚乱过程的发展。
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问题, 就是维权事件向社会泄愤事件转变的机制是什么。如果能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一定是很有意义的。
应该说, 无论是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维权事件, 还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社会泄愤事件或者是经济纠纷引发的社会骚乱都不具有明确的政治诉求。
民众抗议政府腐败、 不作为、 乱作为等都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具体利益问题, 目的不是推翻政府并取而代之。
尽管有某些参与者想通过政治化的手段来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 但并没有明确的政治目标, 也没有组织化的政治力量在其中运作。
例如在贵州瓮安事件中, 虽然民众把县委和县政府及县公安局烧了, 但只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 并不是想另立新政府或者分享政治权力。
也就是说, 在目前中国威权体制结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前提下, 群体性事件只是一种表达民众利益诉求或情绪的方式,不是针对政权的政治性活动, 虽然会对社会治理结构带来一定的影响, 但不会带来政治结构的重大变化, 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政府统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为这正是这些事件与去年3 月西藏地区的骚乱事件以及去年9月新疆恐怖袭击之间的根本性区别。
但是, 这些事件会不会在特定的形势下相互关联, 以至形成全国范围性的态势? 这是执政者比较担忧的问题。
我认为在当前, 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虽然像贵州瓮安这样的社会泄愤事件发生了围攻政府的行为, 但他们仍然没有政治诉求, 其所涉及的问题是局部性的、 就事论事的、 针对当地强势群体的掠夺而做出的反应性行为。
虽然引发这些事件的根源如社会分配不公、 经济剥夺、 司法不公、 权力腐败等问题的存在具有普遍性, 且因偶然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一定地域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 但它在目前尚没有跨地区的传染性。
从上面的案例看, 虽然在全国一些地区发生了群体事件, 并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它地区的民众也通过网络等媒介对其做出评价或进行舆论支持, 但在大多数地方, 社会是比较稳定的。
之所以如此, 原因在于, 事件爆发的根源虽然是确定的, 但它所针对的具体问题在不同地方却未必有很强的共性。
因而, 它在其它地区不具备进行同样复制的能力。
斯坦福大学的周雪光教授认为, 中国存在一种特有的社会运动机制:
大量的无组织的个体, 为改善自己的生活处境, 而自发地做出理性的选择。
但因为社会主义体制造成了大量个
体在生活处境上的高度雷同(比如, 1978 年之前在人民公社里劳动的农民), 使得大家不约而同地也选择了高度雷同的行为方式(比如, 尝试分田到户)。
但这种情况存在的基本前提是, 社会群体必须具有较高的同质性, 从而把分散无组织的个体行为联结起来。
这种机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存在, 但随着社会结构分化的加剧而慢慢消解了。
但在目前, 这一机制又有逐步产生并得到强化的趋势:
差异性极大的不同个体因面临共同的社会问题而产生了普遍趋同的利益诉求, 如要求经济上更公正的分配、 权力的公开透明化运行、 司法的公正性等。
因而,当这种趋同化的诉求不断强化并达到一定程度时, 就可能具有了复制的能力。
这是执政者必须面对的, 但这种可能性在短期内不会存在。
因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 中国群体性事件仍然会以有限范围的孤立事件形式而存在, 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维持很长时间、 能影响全局的社会运动。
可见, 在目前中国威权体制下, 群体性事件只是一种民众表达利益诉求或情绪的方式,不是针对政权的政治性活动, 虽然会对社会治理结构带来一定的影响, 但不会带来政治结构的重大变化, 不会影响到中国政治统治的完整性, 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政府管治的有效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中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
我的第二个观点是, 当前中国的社会稳定是与威权体制密切相关的“刚性稳定”。
这种稳定以政治权力的排它性和封闭性为基础, 以社会管治绝对状况为目标, 以国家暴力、 控制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为手段, 缺乏韧性、 延展性和缓冲地带, 维系的社会成本十分巨大, 隐藏了很大的危机。
我用“刚性稳定”这个词来表述目前中国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治状况。
这个所谓的“刚性稳定”是我杜撰出来的, 主要是指一个社会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缺乏必要的韧性和延展性, 没有缓冲地带, 执政者时刻处于高度的紧张状况, 企图运用一切资源来维系其“专政”地位, 最终可能因不能承担十分巨大的社会成本而使政治统治断裂和社会管治秩序失范。具体到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 这个“刚性稳定”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 “刚性稳定”是以政治权力的排它性和封闭性为基础的政治稳定。
一般来说, 国家的政治稳定主要是指国家基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