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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理条例(版)

小新秘书网 发表于2022-07-30 13:4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公管理条例(版),供大家参考。

参公管理条例(版)

 

  参公(初任)

 考试复习题及考答案

  (来自民间仅供参考)

 一、公务员法 1 、 公务员制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 答: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2、 公务员制度及管理的基本原则? 答:

 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录取;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任人唯贤、 德才兼备与群众公认、 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分类管理的原则; 法治的原则。

 3、 公务员法公布时间、 执行时间? 答:

 《公务员法》 公布日期(2005 年 4 月 27 日), 实施日期(2006 年 1月 1 日)。

 4、 公务员概念? 答: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5、 公务员范围? 答:

 (1 )

 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2)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

 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

 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7)

 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的工作人员。

  6、 公务员分类? 答:

 分为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还有法官、 检察官类职位。

 7、 参照管理公务员的概念? 答:

 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 进行管理。

 8、 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答:

 义务:(1)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3)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接受人民监督; (4)

 维护国家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 (5)

 忠于职守、 勤勉尽责, 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

 保守国家的秘密和工作机密;(7)

 遵守纪律, 恪守职业道德,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

 清正廉洁, 公道正派;(9)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权利:(1)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

 非因法定事由、 非经法定程序, 不被免职、 降职、 辞退或处分; (3)

 获得工资报酬, 享受福利、 保险待遇; (4)

 参加培训; (5)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

 提出申诉和控告; (7)

 申请辞职; (8)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9、 公务员录用制度:

 (1)

 公务员是否凡进必考? 答:

 不是。

 只有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2)

 国考? 答: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3)

 省考? 答: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0、 交流与回避? 答:(1)

 交流方式:

 调任、 转任、 挂职锻炼。(2)

 回避有三种形式:

 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近姻亲关系。

 11、 辞职辞退? 答:(1)

 不得辞去公职情形:

 ①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②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③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 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④正在接受审计、 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2)

 哪些情形应引咎辞职:

 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 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不宜再担任现职, 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3)

 不得辞退的情形:①因公致残、 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②患病或者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③女性公务员在孕期、 产假、 哺乳期内的; ④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4)

 公务员开除与辞职的区别:

 适用情形上的差别, 开除是处分, 一是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 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二是不得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辞退不是处分, 辞退公务员, 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 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公务员辞退或者被辞退, 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12、 考核? 答:

 (1)

 考核内容? 答:

 德、 能、 勤、 绩、 廉,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2)

 考核结果? 答:

 优秀、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3)

 考核分类? 答:

 平时考核、 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4)

 年度考核程序? 答:

 可分为非领导成员的考核程序和领导成员的考核程序。

 ①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 (述职); ②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 提出考核等次的建议; ③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④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可申请复议或提出申诉;(5)

 考核结果的应用? 答:调整公务员职务、 级别、 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 培训、 辞退。

 13、 奖励? 答:

 (1)

 奖励分类:

 嘉奖(表现突出、 取得优良成绩)、 记三等功(较大贡献、 取得显著成绩)、记二等功、 记一等功(重大贡献, 优异成绩)、 授予荣誉称号(功绩卓著, 特殊贡献)。(2)

 奖励作用:

 激励保障。

 14、 惩戒? 答:

 (1)

 处分的分类: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六种。(2)

 处分的后果: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其中受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处分的, 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到开除的后果有二:

 一是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 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二是不得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15、 培训? 答:

 培训分类:

 初任培训 12 天(新录用、 试用期内); 任职培训 30 天(晋升领导职务、 任职前或任职一年); 专业业务培训(专项工作); 在职培训(全体公务员、 更新知识或提高工作能力)。

 16、 工资福利? 答:

 基本原则:

 按劳分配; 体现工作职责、 工作能力、 工作实绩、 资历等因素; 保持不同职务、 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正常增资原则; 平衡比较原则; 法律保障原则。

 17、 申诉控告? 答:

 程序:

 对人事处理不服的:(1)

 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2)

 复核不服, 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3)

 对申诉结果不服的, 可向上一级提出再申诉。

 二、 科学发展观 1、 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 答:

 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

  要思想一道, 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2、 什么是以人为本? 答:

 (1)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的运用和发展; (2)

 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 (3)

 是全面回答了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3、 十八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 答:

 经济、 政治、 文化、 社会、 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4、 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 答:

 建设美丽中国。

 5、 十八大报告“两个一百年” ? 答:

 第一个:

 建党一百年,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个:

 建国一百年, 建设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6、 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答: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答: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三、 地方政府 1、 地方政府的层级? 答:

 分为 4 级:

 省(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 市(地级市、 自治州<盟>、较大市、 计划单列市)、 县(县、 自治县、 市辖区、 县级市)、 乡(乡镇、 民族乡)。

 2、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区别? 答:

 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 国防权。

 四、 公务员职业道德 1 、 道德的概念? 答:

 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 最终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 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内心信念、 传统习俗和社会舆论等维系的, 调节人与人、 人与自然、 人与自我等关系的原则规范、 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2、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答: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要求具有政治典范性、 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的社会影响具有广泛性、 公务员职业道德维持力量具有强制性。

 3、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答:

 (1)

 道德是法律的合理性基础; (2)

 公务员道德与职业道德是公平、 公正执法的前提; (3)

 道德和法律不能相互取代, 都是规范社会的手段; (4)

 道德是事前的预防,法律是事后的惩处;(5)

 法律是有缺陷的, 是不完善的, 是滞后的;(6)

 道德能弥补法律的缺陷, 法律不能弥补道德的空白。

 4、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答:

 (16 字)

 忠于国家、 服务人民、 恪尽职守、 公正廉洁。

 5、 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途径? 答:

 (1)

 推动行政伦理尤其是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制化建设; (2)

 加强伦理理论修养以树立坚定的职业道德信仰;(3)

 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4)

 领导干部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率先垂范。

 五、 机关工作 1、 公文行文方向? 答:(1)

 上行文。

 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

 上行文有“请示、 报告、 意见”三种公文;(2)

 平行文。

 平行文是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

 平行文主要有“函、 议案和意见”;(3)下行文。

 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出的公文。

 这类公文较多, 党政机关的公文主要有“决议、 决定、 命令、公报、 公告、 通告、 意见、 通知、 通报、 批复和会议纪要” 等。

 2、 公文的行文原则? 答:

 党政机关的行文应当准确精要、 讲究实效、 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有 5 个方面的原则。(1)

 根据本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2)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3)

 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4)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 向上级机关行请示性质, 要求对方办理答复的公文, 应分清主送和抄送机关;(5)党政机关的部门依据职能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党政机关相应部门行文。

 3、 哪些情形可联合行文? 答:

 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同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党政军领导机关可以联合行文;同级党委、 政府的职能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军队机关及其部门可以与地方党委、 政府等相应机关联合行文; 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党委部门、 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4、 什么情形不可联合行文? 答:

 党委、 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不得联合行文。

 5、 发文机关内设机构可否发文? 答:

 办公室可发不太重要的文件, 其他内设机构不可以文。

 6、 判断南京政府与省人社厅可否联合行文? 答:

 可。

 7、 公文的种类? 答:

 15 种, 决议、 决定、 命令、 公报、 公告、 通告、 意见、 通知、 通报、 报告、 请示、 批复、 议案、 函、 纪要。

 8、 秘密公文等级? 答:

 绝密、 机密、 秘密, 绝密文件应当指定专人保管, 不可带出机要室。

 9、 成文日期? 答:

 公文成文日期表明其生效日 期。

 以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时间为准。

 一份公文有几位负责人签发, 以最高职务负责人签发时间为准; 联合行文以会签日期或最后一个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会议通过的公文以通过的时间为准。

 六、 单项选择题 (一)

 总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自(2006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2、 公务员的任用, 坚持(任人唯贤, 德才兼备)

 的原则。

 3、 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分类管理)

 制度。

 4、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 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其中(依法履行公职)

 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5、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以下(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类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6、 下列(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类人员属于公务员范围。

 7、 下列(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类人员不是公务员。

  8、 下列( 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9、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10、 下列( 大专以上学历 )

 项不属于公务员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1、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义务, 下面(保持“政治中立” )

 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12、 公务员要按照规定的(权限)

 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3、 下列既是公务员权利, 又是公务员义务的是(参加培训 )

  14、 公务员职位类别里(综合管理类)

 类的职位数量最大。

 15、 关于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的规定, 以下说法( 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共有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 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 )

 项不正确。

 16、 职务序列的设置是根据(职位类别)

 。

 17、 非领导职务应当在(厅局级)

 级别以下设置。

 18、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 对这一规定的正确理解是(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

 )

 19、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

 20、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由(全国人大 )

 规定。

 21、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 省级 )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2、 下列哪些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涉及国家秘密的 )

 23、 关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聘任合同的内容中可以有不执行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部分)

 24、 公务员晋升职务, 应当逐级晋升。

 符合什么情况的, 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工作特殊需要

 )

 25、 与聘任制相对应的是(委任制)

 , 这也是公务员的主要任用方式。

 (二)

 录用

 26、 以下(副主任科员)

 职位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

 27、 公务员的录用范围是:

 担任( 主任科员 )

 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28、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

 )

 29、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

 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

 30、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

 确定。

 31、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

 32、 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是( 曾被开除公职的 )

 。

 33、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 )

 内进行招录。

 34、 录用公务员的首要程序是(发布招考公告 )

 。

 (三)

 考核

 35、 下列哪种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职务发生变化、 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 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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